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贡献奖励 明起至6月21日进行申报

发布日期:2023-05-31 浏览次数:79

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贡献奖励明天起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按规定,在明天(6月1日)至6月21日期间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人须持有效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同时受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且税务登记企业工作,上一年自然年度期间在本市工作,且在所在工作单位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奖励金额为持证人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所缴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额的40%,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历年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该政策奖励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历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历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20万元。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贡献奖励,原则上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等市级高层次人才贡献奖励就高不重复,申报人择一申报,同一年度不能重复申报。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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